2月28日,工信部發布《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准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與技術指南》,明確要求智能網聯汽車系統在駕駛員未規範使用組合駕駛輔助功能時,應具備禁止激活相應功能等限制策略。這一新規旨在進一步提升智能駕駛輔助系統的安全性與可控性。

根據指南,智能網聯汽車系統需具備明確的激活、執行和退出策略。對於行車輔助功能,當系統檢測到駕駛員脫離動態駕駛任務、未響應警告且未採取必要控制措施時,系統應啓動風險減緩功能,使車輛安全停車。此外,若駕駛員未規範使用組合駕駛輔助功能,系統應具備禁止激活相應功能的限制策略,以防止誤操作導致的安全隱患。
在泊車輔助方面,指南要求系統具備檢測運行區域內其他道路使用者和障礙物的能力,並能夠爲避免碰撞而安全停車或減緩車速。這一規定進一步強化了智能泊車系統的安全性能,確保其在複雜環境下的可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