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案件聚焦》節目公衆號,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上海市首例涉 AI 聲音仿冒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米哈遊公司於 2025 年發現,一款 AI 變聲軟件提供了《原神》63 款角色的聲音資源包,供用戶付費變聲使用,同時該軟件還大量使用《原神》角色圖片。米哈遊隨後將這款軟件的運營公司告上法庭,稱被告提供的變聲服務會讓用戶在聽覺上產生混淆——“無論講什麼話都會轉換成特定角色的音色和聲線”。

司法鑑定“傾向認定同一”,被告承認未授權訓練

被告辯稱,變聲服務是 AI 大模型訓練的結果,聲音效果因人而異,且聲音權利屬於配音演員個人,應當由配音演員來主張。

然而,聲紋司法鑑定給出了關鍵結論:AI 變聲軟件中《原神》角色的試聽語音,與遊戲角色原聲“傾向認定同一”。更關鍵的是,被告在庭審中承認,他們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原神》角色的一分鐘音頻,混合其他聲音素材一起訓練了自己的 AI 變聲模型。

浦東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法官徐弘韜對此闡釋:“在遊戲當中,這個角色採用什麼樣的音色特徵,其實更多取決於這個角色在遊戲裏面預設的屬性、技能這樣一些特定的要素,而不是任由配音演員去進行個性化的發揮。”也就是說,遊戲角色的音色特徵由角色預設屬性決定,具有識別商品來源的“商業標識”功能。浦東法院最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爲,賠償原告 75 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6 年 9 月 7 日,最高法發佈《關於依法審理涉人工智能糾紛案件的意見》,這是首部由國家最高審判機構發佈的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規則文件。《意見》提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未經自然人同意,使用自然人的聲音作爲訓練語料,模仿其音色、語調和發音風格生成能夠識別該自然人的合成人聲,該自然人主張行爲人侵害其聲音權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這意味着 AI 偷聲音不再處於法律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