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近日正式發佈《清華大學人工智能教育應用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這是該校首次以系統化形式對校園內人工智能的使用提出全局性、分場景的規範與引導,覆蓋教學、學術研究等核心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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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原則》由“總則”“教學篇”“學位論文及實踐成果篇”三大部分構成。其中,“總則”明確學校在人工智能時代採取“積極而審慎”的基本立場,並提出“五項核心原則”:

  • 主體責任:AI 始終是輔助工具,師生纔是教學與學習的主體;

  • 合規誠信:使用 AI 必須披露情況,嚴禁任何形式的學術不端;

  • 數據安全:禁止使用敏感、涉密或未授權數據訓練或驅動 AI 模型;

  • 審慎思辨:鼓勵多源驗證,避免因依賴 AI 造成思維惰化;

  • 公平包容:主動識別與減少算法偏見,關注數字鴻溝。

在實際教學應用方面,《教學篇》支持教師基於課程目標自主設計 AI 使用方式,並需在課程伊始明示規則,對 AI 生成內容承擔相應教學責任。同時,鼓勵學生合理使用 AI 輔助學習,但嚴禁將 AI 生成內容直接作爲作業或成果提交。

面向研究生羣體,《學位論文及實踐成果篇》進一步強調原創性與誠信規範,明確禁止使用 AI 進行代寫、剽竊或僞造等行爲。指導教師需承擔全過程監管責任,確保學術訓練的完整性。

參與制定工作的清華大學在線教育中心主任王帥國表示,《指導原則》爲未來 AI 在科研、管理等更多場景的應用預留了充分空間,將隨着技術發展不斷更新,“我們希望它是一個有生命力、能隨技術演進成長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