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最高法院發佈了一項重要裁決,強調必須嚴格遵循《民法典》的規定,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高質量發展。這一裁決不僅突顯了在科技飛速發展的背景下,保護個人權利的重要性,還爲人工智能的合理應用樹立了法律界限。
在一個標誌性的案件中,聲優藝術家殷女士發現,她的聲音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用於網絡有聲書中,並且這些錄音還通過人工智能技術進行了加工。殷女士隨即將五家公司告上北京法院,其中包括一家未經她同意就傳播她的聲音錄音的文化傳媒企業、一家 AI 軟件開發商,以及一家語音配音應用的運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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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過審理後認定,文化傳媒公司在沒有獲得殷女士同意的情況下,將她的聲音錄音分享給了軟件開發商,而後者則利用 AI 技術複製了她的聲音,製作出具有她音色特徵和語調的 AI 產品。法院的裁決明確指出,文化傳媒公司和 AI 軟件開發商均違反了《民法典》關於聲音權利的規定。
根據《民法典》,聲音權利的相關條款與肖像權相似,禁止通過信息技術歪曲、損壞、僞造或未經授權使用個人的聲音。法律明確規定,生成、使用或披露某人的聲音必須取得其明確同意。
最高法院強調,這一裁決不僅是對個人聲音權利的維護,也是對人工智能使用進行規範的重要一步,確保科技進步始終以人爲本。此外,最高法院還透露了另外五個與環境保護和私人企業合法權益相關案件,展示了司法部門對《民法典》的嚴格執行承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實施以來,成爲中國首部綜合性的法律典典,奠定了管理國家民事活動的基礎框架。這一裁決無疑將進一步強化公衆個人權利的認識,併爲未來科技的發展設定清晰的法律界限。